隨著科技日益進步,行車記錄儀 (俗稱車cam) 亦開始流行。從以前只有車頭鏡頭、拍攝角度得90度、720p 高清,到現時前後鏡頭 (某些汽車出廠版本已配備前後左右鏡頭!)、170度拍攝廣角、 1080p 全高清,馬路上真係多咗好多「戰地記者」。如果手車揸得唔好,違反我哋成日講嘅第374章《道路交通條例》與及相關規例,不單止隨時俾人擺上網,甚至轉交警方處理跟進。
以前要將片段交給警方比較麻煩:從車cam 取下片段、燒碟、到警署將光碟交給警務人員、錄取口供… 好多人都會嫌棄麻煩唔搞咁多嘢。不過而家就方便好多,事關警務處交通總部喺4月1號推出咗一個叫做「影住駕」嘅電子舉報平台,係警方微信裡面一個小程式,亦係全港首個電子舉報平台,讓市民可以利用行車紀錄鏡頭或手機影到的交通違例片段或相片,上載至「影住駕」,向警方舉報非緊急性交通罪行,其中包括:
- 危險駕駛
- 不小心駕駛
- 未有依照交通燈號
- 沒有遵從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誌等罪行。
留意返,以上非緊急性交通罪行,係唔包括違例泊車嘅。
雖然有人話香港已經成為「投訴之都」,大家都會好輕易就去投訴式者舉報各種事情。不過如果係純粹關於駕駛呢方面,大家守法唔好貪快貪方便,多關顧其他道路使用者,例如:唔超速、唔衝交通燈、唔喺雙白線cut 線或掉頭、班馬線前停車禮讓行人、轉線前多擰頭觀察並打燈等等,其實又唔駛咁擔心被控告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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