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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後駕駛 害己害人

新聞來源:hket.com

上星期喺元朗八鄉有一單關於酒後駕駛嘅交通意外,事件中一名新界的士司機死亡。
成日都聽到醉駕嘅意外,到底法例有冇規管我哋飲酒後,身體裏面嘅酒精含量去到咩水平,
我哋就唔應該揸車呢?


其實係有寫到㗎!《道路使用者守則》第41頁,清楚列明體內酒精嘅法定上限:

  • 每100毫升 呼氣 中有 22微克 酒精、或
  • 每100毫升 血液 中有 50毫克 酒精、或
  • 每100毫升 尿液 中有 67毫克 酒精。

根據法例,任何汽車駕者如果被驗出體內嘅酒精比例超過上述法定上限,就會被檢控。
留意返,酒後駕駛係刑事罪行嚟㗎!
唔好以為絕合作唔 “吹波波” 就可以逃之夭夭,如果無合理辯解而拒絕或未能提供呼氣、
血液或尿液樣本以供檢驗 / 分析,亦都屬於違法㗎。

究竟飲咗幾多酒揸車就屬於醉駕?個個人體質都唔一樣,吸收與及分解酒精嘅速度亦都
各有快慢。最安全又簡單嘅方法,就係飲咗酒之後,唔好揸車,咪唔駛擔心囉!

運輸署《道路使用者守則》 可於以下連結下載:
https://www.td.gov.hk/filemanager/sc/content_172/road_users_code_2020_chi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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